此去经年,应是良辰好景虚设。
14:01—19:27。
香米蛋糕,糯熟的香蕉。
一餐不想吃完的晚饭。
我在这个城市。
刚好,这一天,你也在。
终于还是遇见。
我曾设想过无数种可能的方式场景,终不遂我愿。
从理发店出来,正郁闷习惯的发型师理发价格涨到了惨绝人寰的100元,你就活生生的出现在某个我完全不希望看到你的街角。
这个街角是我常会站一站的地方,楼上有我喜欢的电影院,对面有常去的餐厅,旁边有好看的广告牌。
如果让我选,我一定不要在这里遇见你,或者干脆不要遇见你,已经不需要再有这种回忆了。
生活有时候太多选择,有时候没得选择。
还好,我也终于能装作若无其事,尽管老天非常争气的在三分钟内立刻下了一场无比壮观的大雨,相当应时应景。我这辈子都没这么相信过举头三尺有神明。Sorry,我不是说有谁做了什么错事,我只是想神明他老人家也许刚好下班闲的无聊,看到我这一出,觉得不下点雨气氛实在不够浓烈,于是完全属于一桶一桶往下灌。老大,上面自来水是不是不用钱啊,这么下也太浪费了吧?
但其实真不需要什么浓烈的气氛,因为整个过程不超过5秒钟,根本来不及等气氛浓烈起来,我就溜了,且逃跑的步子应该似乎好像可能还是颇稳健且一路直线的……
躲雨的时候接到伊蓝的短信,说躲在同一条街上的某家小店里,真是救命稻草三两根,立马飞奔而去,就差直扑怀抱嚎啕或啜泣一番了。拉着她一道去给老哥和嫂子买颜色妖艳的前无古人的情侣T恤,然后紧赶慢赶,离开这片是非地。
我真的不需要遇见你,你好或者不好,我都勿需知道了。
除此之外,怎么都好。
PS:你怎么残成这样了。
友儿,那么多年,我以为你已经长大了。
懂得……
友儿跳槽升职了,sisley西南区某部门总监。
是的,就是那个一管护手霜要卖1100RMB的天杀的品牌。
他从一个死贵的品牌去了另一个更贵的品牌,做的还是听起来就很时尚的工作,用我的话说“继续糟蹋时尚圈”。
认识他这么多年,一路看着他从纨绔二世祖变成有为小青年,不是没有感慨。
那些年,如果说在朋友圈里还有谁比我看起来更不懂事更挥霍更任意妄为,非他莫属。
我离开的时候,曾经问他:你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吗?
这个问题从我认识他起就一直在我脑袋里蹦跳,看他一路折腾,和朋友合开影楼,打点家里的生意,跑去广州……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让我相当佩服,佩服他转换的坚决与快速,也佩服他每一件事的短命。
他说:我不知道过程怎么样,但我知道结果。
后来他就开始安定下来,做回他的老本行,开始攒钱,乖乖过日子,洗掉奇怪的头发颜色,摘掉耳朵上过多的钉钉圈圈,换掉看不出前后上下的奇怪衣服。
每年回家,我们会例行去一趟比洛克,那儿有我喜欢的大杯香芋珍珠奶茶,有至今没在别的地方见过的川味麻辣pizza,有我们逃班在店里打斗地主时被他妈和我妈碰见的狼狈样子,有我们之前很多人或事的记忆
昨天聊天的时候,说起之前我们的那个“两年之约”。
他说:我以为你忘了。
某天,我对他说:友儿,我想回去了。累。说这话的时候,我心力交瘁,除了回家,旁的任何事情都不想做。
他说:再坚持一下吧。再熬两年,我们回去,做点想做的,就混在那个小城市了。
我们都对从小长大的那个小城市有无比的热爱,如果要选我们心中的宜居城市,排名前三的,一定有那里。
友儿说他现在的理想是挣够一笔钱,然后回去,外面的事情至此再与他无关。那是一种计划中的美好生活。
于是我们开始设想:他接下他妈的生意(怎么听起来跟脏话似的),我打点我家的。挣不多的钱,但胜在悠闲,每天懒懒的起床,吃花园路的牛肉面或左肥肠,然后约两个牌搭子去滨江路河滩上瘫着打牌。房子是不用买的,我们两家本就只隔着一条街的距离,为避免我常常擦碰和倒车不进,车还是让他买,我蹭蹭就好。不能大,得是辆小小的。想当然的轻松惬意。
友儿:我们什么时候约的啊?
我:去年12月吧?
友儿:过去四分之一了。其实,哪怕最后你没有践行,我还是会回去,那个小城市才是我最后的归宿。
……
友儿,我早就想回去了,只是懒惰如我,离开一个地方,非得要些理由和动力才行。这个两年之约,但愿能实现。